2018年1月11日,農業部印發了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(試行)》的通知(一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通知對規模化養殖場清糞工藝的排水量、畜禽糞污液體和全量糞污的貯存和處理利用都做了詳細要求。
其中《通知》要求集約化養殖場沖水工藝高允許排水量為冬季2.5m3/百頭·天,夏季3.5m3/百頭·天。豬場堆肥設施發酵容積不小于0.002 m3×發酵周期(天)×設計存欄量(頭)......
農業部綜合
2018年1月11日,農業部印發了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(試行)》的通知(以下簡稱通知)。
集約化養殖場水沖工藝高允許排水量為冬季2.5m3/百頭·天,夏季3.5m3/百頭·天
《通知》要求畜禽規模養殖場宜采用干清糞工藝,采用水泡糞工藝的,要控制用水量,減少糞污產生總量,鼓勵水沖糞工藝改造為干清糞或水泡糞。不同畜種不同清糞工藝高允許排水量按照 執行。
據《農財寶典》新牧網記者查閱農業部文件GB 18596,其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如下:
表1: 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水沖工藝高允許排水量
種類 | 豬 (m3/百頭·天) | 雞 (m3/千只·天) | 牛 (m3/百頭·天) | |||
季節 | 冬季 | 夏季 | 冬季 | 夏季 | 冬季 | 夏季 |
標準值 | 2.5 | 3.5 | 0.8 | 1.2 | 20 | 30 |
注:廢水高允許排放量的單位中,百頭、千只均指存欄數。
春、秋季廢水高允許排放量按冬、夏兩季的平均值計算。
表2: 集約化畜禽養殖業干清糞工藝高允許排水量
種類 | 豬 (m3/百頭·天) | 雞 (m3/千只·天) | 牛 (m3/百頭·天) | |||
季節 | 冬季 | 夏季 | 冬季 | 夏季 | 冬季 | 夏季 |
標準值 | 1.2 | 1.8 | 0.5 | 0.7 | 17 | 20 |
注:廢水高允許排放量的單位中,百頭、千只均指存欄數。
春、秋季廢水高允許排放量按冬、夏兩季的平均值計算。
(以萬頭豬場,5000頭存欄量計算,集約化畜禽養場采用水沖工藝高允許排水量冬季為5000÷100×2.5=125m3/天,夏季為5000÷100×3.5=175m3/天)
單位生豬糞污日生產量推薦值為0.01m3
文件指出液體或全量糞污通過氧化塘、沉淀池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的,氧化塘、貯存池容積不小于單位畜禽日糞污產生量(m3)×貯存周期(天)×設計存欄量(頭)。單位畜禽糞污日產生量推薦值為:生豬0.01 m3,奶牛0.045m3,肉牛0.017 m3,家禽0.0002 m3,具體可根據養殖場實際情況核定。
另外,《通知》還提到規模養殖場干清糞或固液分離后的固體糞便可采用堆肥、漚肥、生產墊料等方式進行處理利用。豬場堆肥設施發酵容積不小于0.002 m3×發酵周期(天)×設計存欄量(頭)。
液體或全量糞污采用異位發酵床工藝處理的,每頭存欄生豬糞污暫存池容積不小于0.2 m3,發酵床建設面積不小于0.2 m3,并有防滲防雨功能,配套攪拌設施。
以下為農業部原文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畜牧(農業、農牧)局(廳、委、辦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:
為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》要求,指導畜禽規模養殖場科學建設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,我部制定了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(試行)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參照執行。
農業部辦公廳
2018年1月5日